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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的通知

时间:2024-07-04 18:48:47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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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


关于发布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的通知

文物保发[200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物局、文管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评审、公示,我局决定授予下列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资质:

一、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联系方式)

(一)甲级,24家;

1、中国文物研究所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石窟寺和石刻保护、壁画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

2、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业务范围:文物保护规划

3、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

4、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

5、北京市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6、北京市文物建筑保护设计所(北京古代建筑研究所)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

7、北京兴中兴建筑设计事务所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8、故宫博物院古建部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9、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

10、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

11、河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壁画保护

12、山西省古建筑保护研究所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

13、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

14、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

15、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

16、安徽省文物保护中心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

17、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设计研究中心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

18、郑州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业务范围:文物保护规划

19、敦煌研究院

业务范围:石窟寺和石刻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壁画保护

20、广西文物保护研究设计中心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

21、湖北省文物保护技术中心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

22、山东省文物科技保护中心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

23、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

业务范围:石窟寺和石刻保护、壁画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

24、陕西省古建设计研究所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文物保护规划 、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

(二)乙级,17家

1、北京房修艺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2、北京市园林局颐和园管理处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3、河北省承德市文物局规划设计室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4、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5、上海交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业务范围: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

6、上海建筑装饰(集团)设计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

7、东阳市古建园林设计所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8、三明市文物古建筑修缮工程处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9、江西省文物建筑保护中心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10、南阳市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11、湖南省文物干部培训中心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12、广西文物工作队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

13、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

业务范围:文物保护规划

14、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

15、成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

16、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

17、贵州省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三)丙级,7家;

1、北京华宇星园林古建设计所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2、清东陵文物管理处古建设计室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3、山西省文物技术中心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4、太原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5、上海章明建筑设计事务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近现代文物建筑保护

6、泉州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7、福州市古代建筑设计研究所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联系方式)

(一)一级,38家;

1、北京房修二古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2、北京市大龙建设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3、北京房管一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4、北京市海淀区振海建筑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5、北京市园林古建工程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6、北京市长城建筑工程总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7、北京房修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8、北京城乡中昊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9、北京市文物古建工程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10、北京怀建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

11、故宫博物院古建修缮处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12、中兴文物建筑设计工程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13、北京市房山区石窝园林古建工程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石作

14、河北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壁画保护

15、山西省古建筑保护工程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壁画保护

16、辽宁有色基础工程公司

业务范围:石窟寺和石刻保护

17、上海建筑装饰集团第一工程合作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18、南京博物院

业务范围:石窟寺和石刻保护

19、苏州园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20、苏州香山古建集团公司

业务范围: 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21、浙江匀碧文物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22、浙江省临海市古建筑工程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23、杭州文物建筑工程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24、浙江大陆建筑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基础加固

25、泉州市刺桐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壁画保护

26、安徽省徽州古典园林建设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27、山东省文物工程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28、河南省龙源古建园林技术开发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

29、洛阳和玺古建彩画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油饰彩画

30、广东岭南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31、广东省五华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32、广西文物保护研究设计中心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33、成都市屹华建筑工程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34、重庆大足县晟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石窟寺和石刻保护

35、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壁画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

36、甘肃省永靖古典建筑工程总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37、甘肃铁科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程公司

业务范围:石窟寺和石刻保护

38、敦煌研究院

业务范围: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壁画保护、石窟寺和石刻保护

(二)二级,35家;

1、北京恭王府古建园林建设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2、北京同兴古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3、北京城建亚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4、北京东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5、北京市第二房屋修建工程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6、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7、承德市文物局古建处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8、山西省文物技术中心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9、沈阳故宫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10、沈阳故宫古建筑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11、大连市古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12、无锡市园林古典建筑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13、常熟市古典园林建筑工程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14、浙江省东阳木雕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15、海宁市金隆古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16、金坛市兴业古典建筑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17、浙江省东阳市文物建筑修缮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18、三明市文物古建筑修缮工程处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19、安徽省文物保护中心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20、合肥市弘兴古建筑修缮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21、湖北省大冶市殷祖园林古建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22、湖北太岳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23、湖南省弘古建筑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24、长沙湖湘文物保护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25、衡阳市南岳朱雀古建筑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26、广东省高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27、梅州市建筑工程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28、海南献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

29、广西文物工作队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

30、成都市宏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31、宜宾师来山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32、云南锦锐古建筑园林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33、大理国光古建园林有限公司

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

34、西安市古代建筑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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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办公厅关于下发1999年国家重点保证单位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下发1999年国家重点保证单位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批准的人事部、教育部“三定”方案,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负责“提出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组织实施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根据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关于申报1
999年国家重点保证单位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的通知》(人才司函〔1998〕1号)要求,有关省、自治区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教育)部门,国务院监管的有关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已将“1999年国家重点保证单位高
校毕业生需求计划申报表”报送我部。经审核研究,现提出“1999年国家重点保证单位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在送教育部组织实施的同时,下发给你们,请配合有关学校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1999年国家重点保证单位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略)



1999年2月2日

印发清远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考评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清远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考评办法的通知



清府办〔2007〕87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清远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考评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清远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考评办法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从今年起至2010年,我市重点抓好8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为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制定清远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为依据,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分类考核、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考评。通过考评,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从而探索出具有清远特色的新农村建设发展之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良好基础。

二、考评对象

80个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三、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制)

1、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11分)

①行政村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自然村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情况。(2分)

②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和理事会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3分)

③宣传发动工作情况。(3分)

④农民群众主体作用的发挥。(3分)

2、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工作(6分)

①制定示范村的村庄建设规划及实施情况。(3分)

②制定示范村的产业发展规划及组织发展主导产业情况。(3分)

3、基础设施建设情况(18分)

①镇通行政村道路硬底化情况。(3分)

②行政村通自然村道路硬底化情况。(3分)

③自然村内巷道硬底化情况。(3分)

④自来水普及率情况。(3分)

⑤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情况。(3分)

⑥公厕、垃圾处理场等环卫设施建设情况。(3分)

4、村容村貌整治情况(17分)

①拆迁畜禽栏舍,实行人畜分居和沼气池建设情况。(2分)

②空心房、危房及破旧房屋拆除情况。(3分)

③环境卫生情况。(2分)

④生活污水排放情况。(2分)

⑤村民杂物堆放情况。(2分)

⑥村庄绿化、美化情况。(3分)

⑦建立维持村容村貌整洁的长效机制情况。(3分)

5、示范村经济建设情况(16分)

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和作用。(4分)

②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4分)

③农民人均年收入及其增长情况。(4分)

④主导产业的发展及带动农民增收情况。(4分)

6、村民自治情况(9分)

①建立完善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3分)

②成立群众自治组织。(3分)

③村内社会政治和治安环境。(3分)

7、两委班子的建设情况(5分)

两委班子战斗力及在群众的威信。(5分)

8、村民主建设情况(6分)

①村务公开情况。(3分)

②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情况。(3分)

9、文化体育设施建设(6分)

①行政村文体设施建设及组织文体活动情况。(3分)

②自然村的文体设施建设情况。(3分)

10、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情况(6分)

①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2分)

②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2分)

③低保救助率。(2分)

四、考评的组织领导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年终考评工作由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每年第四季末首先由各县(市、区)全面组织自评,再由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考评组分赴各县(市、区)统一进行实地考评。

五、考评方法

1、采取日常督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市新村办平时将组织相关单位采取面上督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每年年终先由各县(市、区)组织对辖下的所有示范村进行考评,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考评结果报市新村办,再由市考评组到各示范村进行实地考评。

2、年终考评采取评分制的办法进行考评。由市考评组对照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对每个被考示范村进行评分。

3、在每年考评前,各县(市、区)要对本地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情况和市新农村建设各成员单位对本单位履行新农村建设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市新村办。

六、奖励办法

(一)考评结束后,由市新村办汇总,根据考评结果整理资料向市政府推荐获奖示范村名单,再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二)奖项设立分为三个档次:

一等奖4名:各奖励6万元

二等奖5名:各奖励4万元

三等奖5名:各奖励2万元

(三)考评结果由市政府向全市通报。对示范村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一月一报”、“一季一通报”、“年终一考评”的制度,在年终考评中市重点扶持示范村的考评得分低于80分的取消市重点扶持示范村的资格;其它示范村的考评得分低于70分的取消市级示范村的资格;市重点扶持示范村和其它示范村的空缺由该县(市、区)下一年度重新申报确定。

七、附则

本考评办法由清远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